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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篇丨办理商标申请业务常见问题
作者:知协 发布时间:2024-07-10点击:1826
问:企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商品或服务必须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吗?
答:目前商标法除对商标代理机构在申请项目上有所限定,并未要求企业或自然人在申请商标时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与经营范围相关联。
问:商标受理通知书是否可以申请补发?
答:在商标申请业务中,无补发商标受理通知书业务。受理通知书仅表明商标注册申请已被受理,并不代表申请商标获准注册。如果申请人确有特殊情况,可来函说明原因,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发。
问:商标注册申请被不予受理或被驳回,申请费用可以退吗?
答:自2019年12月30日后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申请符合受理条件的发放缴费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不收取商标注册申请费用。商标被驳回的,注册申请费用不予退还。
问:企业注销或自然人死亡,商标还继续有效吗?
答:企业注销或自然人死亡,其名下商标如在有效期内的仍继续有效。如其他企业或个人需要继续使用商标,可办理商标移转申请。
问:商标图样和商品名称可以变更吗?
答: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的范围,以指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商标图样改变后要获得专用权保护,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注册商标需要使用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也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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